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粉煤灰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辰溪抽水蓄能电站装机4台,单机容量300MW,总装机容量1200MW。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发电系统、下水库等3大部分组成。
项目对外交通情况: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下水库距怀化市直线距离约60km,距长沙市距离约330km。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送货地点:下库拌合站卸货地点位于:修溪镇八家塘锁石坡,距离辰溪县高速路口约18km(八家塘水库左上坡约1.5KM处);上库拌合站卸货地点位于:田湾镇舒家人村距离辰溪县高速路口约22km(途径下库、其中约5公里盘山公路),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
2、询比范围:粉煤灰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粉煤灰 |
I级散装 |
t |
3000 |
上库 |
|
2 |
粉煤灰 |
I级散装 |
t |
2000 |
下库 |
说明:1.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为水电八局辰溪项目部上库拌合站及下库锁石坡拌和站,上库距下库约5公里,上库距下库5公里盘山公路暂未通车,在未通车的情况下由供应商统一运至下库,项目进行二次转运;待该盘山公路维修完工具备通行条件后,由供应商运输至上库指定地点(拌合站),报价含税及运费,报价方应充分考虑生产场地距送货现场距离。
3、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交货时段为2026年4月至2030年5月。
4、交货地点: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修溪镇锁石坡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上下库拌和站。
5、质量要求:
5.1、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2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17等相关规范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5.2产品试验主要检测指标见下表:
|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拌制砂浆和混凝土用粉煤灰 |
||
|
F类Ⅰ级 |
||
|
细度 |
% |
≤12.0 |
|
需水量比 |
% |
≤95 |
|
烧失量 |
% |
≤5.0 |
|
含水率 |
% |
≤1.0 |
|
三氧化硫 |
% |
≤3.0 |
|
游离氧化钙 |
% |
≤1.0 |
|
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
% |
≥70.0 |
|
密度 |
g/m3 |
≤2.6 |
|
安定性(雷氏法) |
mm |
≤5.0 |
|
强度活性指数 |
% |
≥70.0 |
|
铵离子含量 |
mg/kg |
≤210 |
每批次粉煤灰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粉煤灰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6、计量方式:买方工地过磅验收,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产品取得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电厂授权或电厂直接签订购销合同的供应商视为生产厂家)。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3年3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将厂家销售合同作为附件)。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若出现该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可以同时参加。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6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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