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招)(重招)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咨询业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本部及其下属各二级单位。
二、项目概况
委托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对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工程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合资公司)开展年度咨询或审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基础工作检查,资金安全管理检查,税务管理合规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财务风险识别与提示,业务咨询等。中标事务所应按照具体项目委托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出具专项或综合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为公司优化财务管控、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专业支撑。
2.2 标的物:2026年度财务咨询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重招)(重招)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咨询业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机构(经财政厅备案)或税务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若为分所投标,需提供总所授权书(总所需满足同等资格条件,且授权书需明确分所权限及总所连带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事务所不能单独分别投标。
2.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满8年),近3年具有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税务咨询或资产评估等项目负责人经验;项目组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具备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咨询经验的成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职称证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9:00:00至2026年03月17日15: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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