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净水设备采购。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二、选聘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报价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报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报价人提供书面声明)
4.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采购人在开标后、评标开始前,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至评审小组)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及“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报价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和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供方按文件承诺完成净水设备供货。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包干总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最终评审报价;
2、本次报价均包含报价人可能发生的各种资源的投入及管理费、合理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因市场变化作任何调整,报价漏项视作优惠;
3、若最终未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采购单位将不给予补偿。
4、各供应商所报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四、为满足评审程序需要,响应文件需附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若有意参加本次报价,请于2026年3月13日17时30分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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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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