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BBM
2、项目名称:太白湖新区2026 年“除四害”消杀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太白湖新区2026 年“除四害”消杀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1).收集整理2024年-2025年太白湖新区服务范围内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除“四害”资料,包括消杀记录、影像资料、检测记录、孳生地治理等;(2).使用国家爱卫办认可的化学药物或生物制剂,顺利完成服务范围内的2026年“四害”消杀工作。1-12月每月开展常规灭鼠,4-10月每月开展常规灭蚊蝇工作,确保服务范围内“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要求;(3).根据爱卫办工作要求,针对服务范围内的“四害”密度监测点,按要求完成密度检测、数据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4).指导服务范围内的新建小区和企业在公共区域除“四害”工作。布设毒饵站,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服务范围内的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5、预算金额:4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提供的消杀药品应具有有效的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②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供应商在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2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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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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