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ZZ
2.项目名称:内江汉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对安徽秋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汉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三、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内江汉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对安徽秋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为内江汉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此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3.竞争范围:公开竞争
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注: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法律尽职调查的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供应商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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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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