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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泽州100MW-二期-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泽州100MW(二期)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本金),招标人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犁川镇一带区域,占地面积约3500亩。项目所在地光照资源丰富,年均发电小时数约1408小时,项目总投资约3.7亿元,电价0.23241元/kWh(预测),自建升压站,拟通过1回10公里220kV线路接入220kV金鼎站。无需建设储能设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

(以技术条件书要求为准)

0722-26FE0646GDF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

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作内容

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报告编制及其报批,提交《广东粤电泽州100MW(二期)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其评审意见。

(二)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报告编制及其报批工作主要内容及编制提纲如下:

1、调查建设场地及周边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估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析致灾地质作用的类型和分布,划分影响致灾地质作用的主导因素,并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性作出判定,结合建设工程特点合理确定评估等级和评估区范围。

2、对建设场地及周边进行综合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规模、物质组成等特征及稳定状态,通过对地质灾害的状况及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其危害及成因,对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作出评价。

3、根据建设场地内的地质环境条件,通过收集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其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结合项目建设类型、规模、施工方式等因素,预测其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影响,评价是否会引发地质灾害及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并对地质灾害的类型、范围、危害及危险性作出评价。

4、综合地质环境条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

5、针对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预测工程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3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周期内高效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内容,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签订合同后45工作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

满足本项目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2.5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行为;

⑥若中标后,在进场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没有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属三级管理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3.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工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与发包方直接签订的业绩(非分包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的复印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报告及用户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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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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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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