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6-2027年防雷接地专项整治服务(YW)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铁塔-2026-2027年防雷接地专项整治服务(YW)
1.2采购项目编号:dx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预估不含税总金额【320】万元,预估含税总金额【348.8】万元(按照9%进行测算,执行税率以供应商填报的有效税率为准,本次为框架采购,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执行为准),服务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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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模块名称 |
单位 |
基准不含增值税单价(元)(含安全生产费) |
其中安全生产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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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宏站-改造-机房(柜)土建-搭接地网 |
元/站 |
602.25 |
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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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宏站-改造-机房(柜)土建-机房配件安装-接地母线改造 |
元/米 |
84.49 |
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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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宏站-改造-机房(柜)土建-接地极改造 |
元/根 |
162.52 |
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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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宏站-改造-机房(柜)土建-接地排改造 |
元/个 |
190.97 |
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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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宏站-新建-动力配套-设备安装-防雷器 |
元/站 |
506.71 |
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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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宏站-新建-动力配套-C级防雷器安装 |
元/站 |
261.91 |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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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宏站-新建-机房(柜)土建-保护接地线安装 |
元/米 |
30.50 |
0.89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实施区域:重庆市分公司所辖区域。
2.4工期:自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2个月完工。
2.5保修期: 【24】个月,自具体工程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2.6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设备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7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企业资质
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企业许可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3.4三类安管人员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三类安管人员,满足以下(1)或(2)对应相关要求即可:
(1)若供应商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满足: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若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须满足: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025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且含养老保险)。三类安管人员不可与除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复用。
3.5特种作业人员
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高处作业和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各1个(同一人具备三种证书或不同人员分别具备均可)。
注: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025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且含养老保险),若非供应商自有人员,提供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且含养老保险)扫描件和劳务派遣单位与供应商的劳务派遣合同(须体现具体维护人员派遣至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若派遣合同无法体现,则补充提供维护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人员不予认可。
3.6其他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以下内容:
(1)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为本项目拟配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具体合同甲方联系人)提供购买上述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取消成交资格。(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7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2023年3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 防雷接地施工/维修整治)服务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8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一项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8增值税发票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重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10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11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2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3.13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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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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