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大理州分公司2026年C53号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针对相关路段的电子交通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测服务。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统一折扣限价为100%,统一折扣报价超过最高统一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针对相关路段的电子交通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测服务。
2.2采购预算金额:预估含税金额529,538.13元,不含税金额485,813.77元,预估税率9%
2.3交付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尾款结清后60日止。
2.5工期要求:甲方发出通知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并达到最终验收条件并交付使用。
2.6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统一折扣限价为100%,统一折扣报价超过最高统一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成交后不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三类角色(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不得互用,否则互用人员均不予认可(例如:配置的人员张三担任项目经理后,不得再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有效的用工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上述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③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7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函
(1)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人员,持有有效的相关特种作业证,包括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工种。若一人同时具备前述多个有效特种作业证的,则相应作业类别均予以认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3.9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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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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