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德州市德城区排水设施改造及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管及监理一体化项目已由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市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
2.建设地点:德州市德城区
3.建设规模:改造东沟、横河、宣惠河、长庄沟等片区11.105公里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约为10500万元。
4.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服务期限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日期);服务工作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于设计变更及其他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服务期限顺延。
5.招标范围: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技术管理、施工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结算评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保修期相关服务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1871300.00元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及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并按照上述标准划分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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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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