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智控2026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611003230399
各报价人: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智控2026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次需要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内专利申请、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快速预审、著作权登记、国际专利申请、国内商标申请、专利检索、专利维护、知识产权业务咨询、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布局等服务,供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上述服务并验收通过。本次采购拟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知识产权代理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专利申请、变更、答复和维护;著作权登记;国内外商标申请;知识产权业务咨询、培训等。
采购明细表详见采购文件
代理需提供专利官费代缴服务,甲方实报实销。
项目交付介质为:知识产权相关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判决或裁决书、录用通知书等。
项目交付标准为:允许在单价不变且不超过合同总额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
项目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标段2: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专利挖掘、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专利文本质量评估、申报奖励辅导、专利预警、侵权分析等。
采购明细表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交付介质为:专利导航报告、专利挖掘方案、专利文本质量评估报告等。
项目交付标准为:允许在单价不变且不超过合同总额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
项目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1:知识产权代理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库名单内;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知识产权代理类型业绩的累积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报价人需有相关行业业绩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
(3)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专利代理和审核工作经验,负责人和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均具有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颁发的代理人资格证书或审查资格证,团队中必须配备属于算法和大电学的相关技术领域执业代理师,并提供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代理人提供驻场服务(每年度不多于8人天,驻场服务相关一切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满1年不满2年,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唯一年度审计报告不得亏损;若成立不满1年,则豁免本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成立时间的相关材料);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7)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标段2: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库名单内;
(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知识产权代理类型业绩的累积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3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报价人需有相关行业业绩经验(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至少承接过1项专利导航、专利挖掘或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研院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
(3)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专利代理和审核工作经验,负责人和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均具有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颁发的代理人资格证书或审查资格证,团队中必须配备属于算法和大电学的相关技术领域执业代理师,并提供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代理人提供驻场服务(每年度不多于8人天,驻场服务相关一切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满1年不满2年,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唯一年度审计报告不得亏损;若成立不满1年,则豁免本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成立时间的相关材料);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7)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最终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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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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