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置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清运处置项目;
2.2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将预估数量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法处置。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期要求: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5.最高投标限价:每吨不超过人民币2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燃煤机组粉煤灰、炉底渣、石子煤清运业绩。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合同关键页应包含首页、内容页(应体现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关键信息)和签署页。
3.3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
3.4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a、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b、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c、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本采购项目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或被执行案件。
备注:3.4-3.6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4月3日9:30(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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