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2026年二期卸船机检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概况: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2026年二期卸船机检修服务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分公司2026年二期卸船机检修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始检修,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派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厂,检修工期为45个工作日
2.6 招标范围:包括4#、5#卸船机的所有系统、设备、设施及其附属构件(含所有转动设备、容器、管道、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的机械部分和电热部分的检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码头港口机械的维护或检修业绩(含卸船机或桥抓),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9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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