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6年信息技术工程(设备类项目)施工询比采购(二次);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期:2026年03月31日至09月30日;
4.施工地点:乌兰察布地区;
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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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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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信息技术工程(设备类项目)施工 |
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内网日志审计系统建设工程 |
项 |
1 |
119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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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外网核心设备更换工程 |
项 |
1 |
301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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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供电公司四子王供电分公司调度大楼信息内外网交换机更换工程 |
项 |
1 |
389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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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81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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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7.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二、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响应采购、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说明。
4.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需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5.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将查询结果截图。
8.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涉电领域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名单中;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l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1日起至2026年03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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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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