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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医院空调制冷主机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包钢医院空调制冷主机维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医院空调制冷主机维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GT2026I(请登录) 1.3招标人:内蒙古包钢医院 1.4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利用报废的1号螺杆压缩机的旧设备修复2号螺杆压缩机,新购置1台气悬浮离心机及辅助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套水电系统的安装和管网连接安装,制冷站机房拆、装等,以保障空调制冷主机维修完成后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气悬浮离心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气悬浮离心机)授权书;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5时00分到2026年03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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