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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1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208号-1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550000 550000 5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示范区管委会室内保洁面积约15600平方米,室外道路及停车场约23800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约2110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内容: 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环境清洁保洁、绿化养护、水电综合维修、会务服务及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地点: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2日 至 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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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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