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环评咨询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城厢区,项目规模70MW。
6.采购内容:根据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的核准文件,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等展开调查,评估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电磁辐射的达标情况;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升压站(含配套储能)辐射环评报告,且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核、批准,取得批复意见。
7.主要技术要求:报告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以及满足甲方的项目需要。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环评资料提供齐全后20天内提交送审稿。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福建省城厢区灵川镇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响应人需完成注册,且正常公开状态。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一般为近三年,或根据采购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的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例如合同首页、签约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 (4)财务要求:供应商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 (5)人员要求: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环评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并提供网站截图。 (8)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历史拖欠用工薪资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11 00:00:00~2026-03-16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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