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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宜山镇C-68-7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苍南县宜山镇C-68-7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327-04-01-953928)赋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山海美境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苍南县山海美境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苍南县宜山镇C-68-7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43611.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949.6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 20438 平方米,拟建 6 幢 17 层高层住宅及 1 幢1层低层公共配套用房,其中沿西侧规划道路布置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59012.5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 42314.5 平方米,容积率为 2.07,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6698.0 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 52.9 米。建设地点:苍南县宜山镇。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专项设计等);采购(工程材料、设备、保管等);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室外附属施工、装修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9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9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6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能力: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2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 其他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年龄≤60周岁;☑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年龄≤60周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年龄≤60周岁。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三)其他: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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