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兴仁市营商环境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为企业提供印章4枚,含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项目
2、项目编号: (请登录)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数量:1200套(最终以企业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5、预算金额:72000.00元
6、最高限价:60元/套(本项目单价招标)
7、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内容
8、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为期两年。
9、服务地点:兴仁市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附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附后);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附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登录)
G、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财库【2020】46号文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特殊资格要求: 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03-12 09:00:00至2026-03-22 17:00:00……
2、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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