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本溪、葫芦岛市分公司以及省物流分公司的装饰及技防等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设计的服务供应商;使用范围:本溪、葫芦岛、省物流公司;费用由本溪市分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及省物流分公司自行承担,由建设单位依据设计面积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为3 包,不同分包之间兼投兼中,具体分包情况及使用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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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分包名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使用原则 |
|
1 |
本溪 |
2 |
顺序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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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葫芦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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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物流分公司 |
1 |
直接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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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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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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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分包名称 |
不含效果图最高限价 |
含效果图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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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溪 |
40 |
60 |
|
2 |
葫芦岛 |
40 |
60 |
|
3 |
省物流分公司 |
35 |
55 |
供应商报价方式分为不含效果图每平方米设计费和含效果图每平方米设计费两部分,报价均不能超过上表中对应的最高限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有能力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分包资质要求:
01、03包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02包
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信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分包业绩要求:
01、02包
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1个银行营业网点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入围框架协议、
设计费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请登录)
03包
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1个物流行业(如仓储设施、处理中心、物流园区等)的装修工程、消防工
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集成工程(至少包含上述4种工程类别的其中一种)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入围框架协议、结算发票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发票需要在国家税务平台
上查验真伪(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并提供查验结果截图。未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别的视为无效案例。)
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且注册在本单位;需提供其近6个月(2025年9月-2026年2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严禁挂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投标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
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
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
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1.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对于累计2次因设计不详尽等原因造成项目进度推迟等问题,框架协议履约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供应商黑
名单的罚则。
12.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