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化路(滨海路至天籁二路)新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化路(滨海路至天籁二路)新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
2.2 招标内容: 文化路(滨海路至天籁二路)新建工程施工需要,需采购电力电缆YJV-0.6KV/1KN-5*25,数量120米;电力电缆YJV-0.6KV/1KN-5*16,数量810米;电力电缆头YJV-0.6KV/1KN-5*25,数量2个;电力电缆头YJV-0.6KV/1KN-5*16,数量44个;电缆接头防水等级为IP68,全色,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供货要求: 文化路(滨海路至天籁二路)新建工程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检测合格后由招标人安排专人进行卸货。
2.4 交货期: 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国标合格(包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及通过建设单位验收,所用材料均应按照图纸标准。
2.6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投标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自己所雇佣的人员、机械安全负全责。
2.7招标控制价:捌万壹仟陆佰柒拾元整(¥81670.00)(每次结算付款时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出库单为准,如遇税法调整,不含税金额固定不变,税额依据实际进行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项目特殊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投标报价相同时,以系统显示排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投标时在招标人提供的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所供产品需符合质量合格标准,进场材料须随带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投标时在招标人提供的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3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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