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委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委外运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②标段区分:发布公告: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5日
发售标书: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
专家组建: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5日
投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
评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
定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
③招标范围:
a.受托方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保证污泥脱水处理质量,即生产污泥平均含水率不得高于50%。
b.脱水处理前泥质要求:市政污水厂剩余污泥;污泥泥性不能出现异常变化,若出现突发异常,双方应相互合作共同解决之。
c.服务期间,受托方按设备厂家维护保养手册及说明书等文件要求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污泥处理场所的整洁,做好环境卫生,遵守委托方的管理制度。
d.污泥处理量的认定:污泥计量方式采用双认可的磅站过磅称量的方法,以磅站称量的运输量作为计算污泥处理量的依据,若有一方对其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出厂污泥含水率不高于50%,按磅站称量的重量计取;如生产污泥含水率高于50%,不符合合同要求则不计量。
e.污泥含水率的确定:由双方认同的机构或部门对污泥进行含水率检测或抽样检测,若有异议,则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f.在服务期内,受托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设备维保费、人工费、药剂费、税费等除设备大修费【单项设备配件费超5万以上】和水电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受托方负责。
g.在服务期内,甲方提供现有厂房场地、设备设施给乙方使用,污泥脱水相关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
h.预估年污泥处理量为33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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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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