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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农场集团部分分公司民警职工餐厅外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0 收藏项目

 

受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白湖农场集团部分分公司民警职工餐厅外包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白湖农场集团部分分公司民警职工餐厅外包经营项目。

1.2招 标 人:安徽省白湖农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编号:HPZ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半包式”模式。甲方(各分公司)负责提供场地、设备、食材、辅材及易耗品,并承担水、电、燃气、设备维修等费用。乙方(中标供应商)提供人工服务,负责菜肴烹制、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卫生、装卸菜及配送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金额:

一标段:龙山供餐点(栖凤、龙山):每个分公司就餐人数在130人左右,集中供餐在260人左右,预算为:66万元/年。

二标段:串河供餐点(串河、滨西):每个分公司就餐人数在130人左右,集中供餐在260人左右,预算为:监内阶段85.8万元/年;监外阶段66万元/年。

三标段:梅山食堂(监内):就餐人数在130人左右,预算为:46.8万元/年。

四标段:黄姑供餐点(监外):集中供餐在200人以内,预算为:46.2万元/年。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4个标段(对应四个食堂,1标段为龙山供餐点(栖凤、龙山)、2标段为串河供餐点(串河、滨西)、3标段为梅山就餐点(监内)、4标段为黄姑供餐点(监外))。每个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2.5服务期限:采用“1+1”签约模式。即:第一年为试用期,服务期结束前30天,各分公司将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评估合格则可续约第二年。评估不合格则不再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限: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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