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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24 2、项目名称:洛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6)0026号-1 洛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720000 720000 7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项目概况:市级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服务,主要包含:开发、讲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健康课程;开发、讲授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课程,承担存在心理问题的高风险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心理咨询与应激危机干预;协助制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档案标准,驻场提供心理健康工作线上督导、心理咨询线上解答,对重点案件进行实地督导服务等。
5.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4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的规定;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均须附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2日 至 2026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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