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采购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预算编号:0726-W00007014, 0726-W00007015
预算金额(元):38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400000.00元,包2-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包名称: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套。以成人心脏、小儿心脏、新生儿心脏和胎儿心脏超声临床诊断应用和相关科研为主,支持二维经胸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成像,覆盖外周血管、腹部、妇产科/盆腔、泌尿系统和前列腺、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儿科、经颅超声、肌骨、体腔超声(经阴道/经直肠)、术中介入超声等检查全面应用。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标项二包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主要用于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官、泌尿、血管、儿科、肌骨、造影等。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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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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