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内容:沙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3.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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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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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
1项 |
29.8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3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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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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