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2026年国际公司云间高速境内二期核心节点租赁项目 。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为避免云间高速同层级网络单节点风险并适配小带宽业务场景,拟针对云间高速境内8个重要机房节点(上海EQ SH5机房、上海GDS机房、上海EQ SH2机房、深圳GDS机房、上海华信机房 、广州华新园机房、上海金京、北京国富瑞机房)进行设备租赁,共计租赁 6 台路由器、6 台交换机,即供应商需要提供 6 台路由器和 6 台交换机的租赁及相关维护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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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应答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1.3须具备以下ISO系列企业资质证书:①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 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4须具备以下CCRC企业资质证书:①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运维服务)证书;②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集成服务)证书;
2.1.5自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今,须具备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型项目案例,并同步提交案例合同盖章扫描件、对应业务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函 。
2.1.8谈判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 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 V5.3(2024)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 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
(15)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和《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 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 法律法规、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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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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