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为确保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2026年生产用车车辆正常运行,现进行日常维修保养采购,确保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
(002)天津东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
(003)沧州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
(004)沧州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递交截止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及相关单位验收证明);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6其它要求:
①具有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其他: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002天津东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递交截止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及相关单位验收证明);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6其它要求:
①具有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其他: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003沧州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递交截止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及相关单位验收证明);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6其它要求:
①具有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其他: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004沧州北部地区生产用车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递交截止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一个(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及相关单位验收证明);
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6其它要求:
①具有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其他: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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