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医院平急两用病房楼医疗设施配置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人民医院平急两用病房楼医疗设施配置项目-三标段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标段配置服务器安全及 PDA 无线覆盖系统 1 套及进行机房改造提升,本项目为设备更新提升类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质量标准: 合格 。4其他: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采取预留措施,如是大型企业中标,须将采购项目40%(含)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如是中型企业中标,须将采购项目24%(含)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1 09:00:00 至 2026-03-17 17: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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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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