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滦南县工程三期工程程庄水系桥梁工程(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碎石(物资名称)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滦南县工程三期工程程庄水系桥梁工程。
2.2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采购范围: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滦南县工程三期工程程庄水系桥梁工程碎石采购。
2.2.2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控制单价(元)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
1 |
山皮石 |
碎石山皮石 |
吨 |
9953.22 |
42 |
418035.24 |
|
|
2 |
碎石 |
碎石石灰石10-20mm |
吨 |
3513.88 |
54 |
189749.52 |
|
|
合计 |
607784.76 |
||||||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总价最高限价和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只要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其中任何一个限价,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2)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
3.5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
3.6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10时00分至2026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