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区域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系统通信设备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 2.2项目业主: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系统通信设备供货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中煤宝山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到厂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提供调度交换机及所有SDH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国内220kV及以上出线电压等级发电厂或省级及以上电网系统通信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电网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设备型号、电压等级等详细信息。 注:①需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页、投运时间等);②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标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招标中被暂停招标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 (7)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犯罪行为; (9)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包括情节严重被当地或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3.5安全要求: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17时00分—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工本费(标书费)金额:¥1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系统通信设备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煤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 2.2项目业主:中煤宝山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系统通信设备供货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中煤宝山2×650MW 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到厂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提供调度交换机及所有SDH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国内220kV及以上出线电压等级发电厂或省级及以上电网系统通信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电网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设备型号、电压等级等详细信息。 注:①需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页、投运时间等);②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标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招标中被暂停招标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 (7)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犯罪行为; (9)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包括情节严重被当地或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3.5安全要求: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17时00分—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工本费(标书费)金额:¥1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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