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基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数据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人:山西路桥基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资产数据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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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最高含税限价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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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产数据技术服务项目 |
月度报备 |
350000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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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租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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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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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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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操作人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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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能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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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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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备收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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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员费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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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备能耗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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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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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保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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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调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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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下账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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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下账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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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审批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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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申请数据同步合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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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限价平台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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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到集团流程添加资产部门负责人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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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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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交控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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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系统技术支持 |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该项技术服务。
2.3服务地点:山西路桥基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4质量要求:技术服务应满足采购文件相关参数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4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应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1.同类项目业绩指信息化类技术服务或开发业绩;2.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查验截图,业绩发票需提供税务局网查截图(查验截图缺少任意一项不予认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3.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03-10至2026-03-13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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