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一阶段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一阶段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一阶段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一阶段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人应在业主的领导和安排下,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查四定、各类验收、生产准备、组织试车,并向业主移交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中交后4个月止,合同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5服务质量: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3份,【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证明业绩有效的其他关键信息等】。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至少1份担任类似管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岗位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姓名),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
(2)投标人须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年(2022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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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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