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及废品标准:
1、标的内容:萤石选矿粉末(氟化钙污泥)
2、标的采购(需求)数量及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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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需求品种 |
需求总量 |
质量要求 |
废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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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厂 |
萤石选矿粉末 (氟化钙污泥) |
40000吨 |
CaF2≥5.0%、水份≤12%、R20≤1.5%,S03≤2.0%、总铬含量≤400ppm |
CaF2<3.0%,2.5%<R20,2.5%<S03,600ppm<总铬含量 |
备注:需求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四、合同周期:2026年3月27日-2027年3月31日止。
五、交货地点:宁国水泥厂指定卸货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投标人拥有自有萤石加工厂的,需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无自有加工厂的投标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同时需提供与承包萤石加工厂的相关合作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的相关品种物料质量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方需要,经招标方现场调研取样,CaF2、R20、SO3、总铬中任一指标化验结果达到招标文件中报名标段的废品条件,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合同执行第二个月起,每月新能源车辆承运量占比不得低于供货总量的40%。若后期买方要求全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承运,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供货。
5.如中标单位涉及一般固废转移的,需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备案,做到合法转移,原则上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妥合规手续。在固废转移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固体废物。如存在非法转移或在转移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及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因收货单位无法接收的,不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6.两年内列入省内区域封存供应商清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工作。
7.存在股权结构关联,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否则资质审查均不通过。
8.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的,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均视为串通投标,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投标报价全部无效。
9.若发现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提供的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列入封存供应商清单。
10.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请登录)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6年3月17日17:30前)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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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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