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嵩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6年工程)土建工程及监理项目(十三至十七标段);2.2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6)0011号;项目代码:2511-410325-04-01-8750262.3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6-13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 项目概况:河南省嵩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6年工程)土建工程及监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嵩县饭坡镇,该区域紧邻陆浑水库右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耕地综合治理、淤地坝、塘坝、护地堤、生态护岸、植物缓冲带、经果林、四旁绿化等。2.6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2.7 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共分为20个标段,项目总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7648685.41元,其中:十三标段:南庄生态护岸及缓冲带。防木桩护岸、植物缓冲带。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2494488.43元十四标段:南庄泥河四旁绿化及缓冲带。四旁绿化,植物缓冲带。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771948.42元十五标段:泥河经济林。反坡梯田整地及经济林184.05亩,配套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965695.11元十六标段:沙坡经济林。经济林271.95亩,配套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970039.95元十七标段:沙坡淤地坝,新建淤地坝1座,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5637006.02元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10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2.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2.12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2.13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14 政府采购政策:(1) 本项目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注:本项目共二十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2.1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3月11日 至2026年03月17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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