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下穿遂新联络上行线铁路桥梁工程第三方监测。
1.2采购人:成都成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附近,接G42成南高速公路,对接茂遂高速公路沿原路加宽改造,经经开区、高新区、安居区,止于安居区溪镇书房坝附近(川渝交界处),接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段,全长约46.35km。本项目采用以“两侧拼宽为主,部分路段采用单侧分离加宽等方式为辅”的加宽方式,将现状遂渝高速公路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扩建后路基宽度41m,设计速度100kmh。
本项目遂宁至重庆高速公路(四川境)扩容工程扩宽部分道路以桩板结构形式下穿遂新联络上行线遂回高速立交特大桥(桥梁中心里程:K4+824)第7孔,与遂新联络上行线交叉处铁路里程为 K4+775,交叉角度为70°,交叉处位于遂宁站至新桥线路所站区间。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为遂新联络上行线遂回高速立交特大桥6#桥墩、7#桥墩(里程K4+740.409~K4+804.409)。道路下穿铁路的过程中,需要对下穿段进行严格监控测量,穿越前、穿越中及穿越后一定范围过程中,应对道路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铁路桥墩进行竖向和水平位移监测(具体监测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包件划分:本项目第三方监测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涉铁施工期预计为200天,工后监测1个月,监测周期共计230天。
2.4服务地点:遂宁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或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专业)。
(2)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21年3月以来具有一个独立承担的施工监测或第三方监测业绩。
(4)信誉要求: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供应商近3年(2023年3月至今)(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履约情况:供应商在2023年3月至今(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供应商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行贿犯罪情况: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响应资格的情形。
辖内失信:/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监测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过类似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监测或管理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3个月及以上);自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监测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过类似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监测或管理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3个月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专业监测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监测工作经验,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过类似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监测或管理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3个月及以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测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
(6)其他要求:申请人须对拟上场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进行承诺;对其他主要监测人员在上场前,未在其他建设项目(含路外项目)从事监测工作进行承诺;申请人须对拟上场所有监测人员均未在国铁集团“黑名单”公布期内、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内、个人扣分清退人员名单内进行承诺;申请人须对拟上场监测人员数量和资格进行承诺;申请人用于数据分析处理,与储存的监测系统须具备与信息系统等保定级标准相符,且出具在有效期限内的备案证明和第三方单位出具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供应商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13)供应商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14)供应商及其响应所列主要监测人员处于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公布期的。
(15)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监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16)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监测人员处于国铁集团 “黑名单”执行期限内的。
(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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