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嘉汇新能源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以公开询比方式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嘉汇新能源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经理部采购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有结算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货物价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哈密嘉汇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风电场距离哈密市区公路里程约146.6km,距离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公路里程约 66.4km,风电场位于 G7京新高速的北侧,临近省道S236,且规划风电场周边均有已建成风电场,另有多条简易道路,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拟建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200MW,本阶段拟安装20台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 1座 110kV 升压站,以1回 110kV送出线路接入博景上湖 220kV汇集站,送出线路拟选用 LGJ-2x240 型导线,送出线路长约 25km。
2、气象情况:场址所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属温带大陆性冷凉干旱气候区,常年少雨而多风,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光照充足,四季不分明。年均气温1℃,极端最高气温40.3℃,极端最低气温-43.6℃。年均日照3210~3269小时。无霜期98—104天。年降水量仅202mm左右,蒸发量1638mm。高温期6~9月,冬季11~3月。年均风速5.9米/秒,最大风速27米/秒,最多风向为西风,频率21,7级以上的大风
采购范围: 哈密嘉汇新能源一期20万千瓦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采购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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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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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箱式变压器 |
800KVA |
台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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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1.箱式变压器采用油浸自冷式铝芯变压器,容量800KVA。新能效等级2级(符合GB 20052-2024《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S13系列;
1.2.具体配置见附件电气一次配置图。
1.3.本次采购设备包含设备全部设计、制作、包装、装运、易损件、技术服务、现场培训、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1.4.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日内卖方应将货物运送至新疆哈密嘉汇风电项目交货,15日内配合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包括保护定值计算及保护定值设置),具备正常工作能力。指定收货人及联系方式为:王龙剑/王福洋 18838110077/19190492955。
6、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三塘湖镇中水十一局项目部施工现场。
7、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询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外观质量:漆面应光洁、均匀、色泽一致,无漏漆、磕碰、流挂、针孔、起皱、气泡等缺陷;标牌安装正确、内容清晰完整。
(2)交货时间及数量:签订合同后7日内。
(3)在合同生效后,采购方按工程进度计划向报价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由采购方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报价方,报价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将货物送达采购方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计划通知交货。
(4)如报价方提供税率不同,评标以不含税价格做对比。评审结果确定后,买方将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
A、付款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买方物资设备科核对,走物资账务验收程序到财务挂账,次月25日前按买方财务付款流程支付货款的80%,安装调试后支付货款的15%,剩余5%的质保金会在该批次设备挂账12个月后一次付清。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不变,并以原不含增值税净价为计税基础,按照调整后的税率,相应调整双方合同价格,并按照规定就调整后的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发票
(1)报价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报价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买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报价方全额进行赔偿。
(2)报价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3)合同总价中包含所有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安装地点、安装调整、组织验收、12个月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及配合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C、报价方(供应商)如对以上付款方式有异议,请另行注明。
(7)到货检验验收: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买方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或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8)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具体如下:
4.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设备或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卖方,对于不满足性能要求的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缺陷索赔条款。
5.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供货至现场的货物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卖方无条件负责运回,损失由卖方自行负责。
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大安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2.供方供应的变压器质量必须满足需方需求及工程技术人员的具体技术要求,同时供方所供货给买方的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但并不免除供方对所供箱式变压器质量负终身责任。供方所供箱式变压器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营业执照、三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代理的生产厂家上述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产品的2023-2025年内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必须附合同扫描件和设备发票等证明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合同)。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2023年-2025年)。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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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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