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东郊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中心、南郊水质净化厂、西郊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维护管理所内。2.3招标规模:污泥处置中心2套翻抛机及配套电缆和电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培训、售后服务及原有设备的拆除等内容,达到运行使用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2.4项目计划投资:11964.41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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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B1502002024091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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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环保设备-污泥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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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644.0 |
工期(日历天) |
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运营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业绩要求:/。(4)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提供清晰的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0 17:00至2026-03-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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