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项目已由海安市数据局以海安数据备〔2026〕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安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安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
2.1.2建设规模:包括海安万达嘉华、万达美华酒店其中万达嘉华定位为五星级酒店,本项目的装修改造、室外景观、导向工程、活动家具采购,总投资约2980万元。
装饰改造酒店建筑面积约67700平方米,其中万达嘉华酒店面积约55000平方米,包括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安装改造工程、电梯改造工程;万达美华酒店面积约12700平方米,包括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安装改造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15至30日历天(可与施工并行),含方案设计优化,各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会审确认、施工图审图和消防审图;施工工期7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质监、安监、消防、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准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0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7月29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节点工期:样板房完工:开工后10日历天;公共区域装修(含大堂、电梯厅、餐厅及康养区域(含新风、机电消防)):施工图确认后50日历天完成;客房区域:2026年7月29日前完工。
2.1.5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设计理念、空间效果、材料选型、功能配置等须全面满足万达酒店及度假村最新版《万达酒店设计导则》、《万达美华酒店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设计成果须经发包人及初步设计单位联合评审确认。主要空间(大堂、客房、餐厅等)的效果图须达到实景级渲染精度,作为深化设计评审和施工依据。
②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须满足万达酒店建设标准及《万达嘉华/美华酒店装修工程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要求: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有关质量环保标准规范,合格率达到100%。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须经发包人确认样品,且材料选型须符合万达品牌标准中的档次要求。
2.1.6其他:工程总承包管理须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各项要求
2.2招标范围:万达嘉华酒店大堂、康体区域、40层全日餐厅、客房及公共电梯厅走廊区域、室外区域;万达美华酒店大堂、早餐厅、客房及公共电梯厅走廊区域进行室内改造及酒店LOGO、室外导向标识改造。
从协助招标人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监、报审服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完成保修的全过程实行一揽子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审图、所包含内容的专项深化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及竣工图绘制等;2)办理施工图审查(如需要)、消防审查等;3)办理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消防报监、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手续,工程竣工结束后协助招标人办理投入运营的相关手续;4)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所有设备、材料、家具、家电等);5)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移交;6)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另行委派,但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3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3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3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3月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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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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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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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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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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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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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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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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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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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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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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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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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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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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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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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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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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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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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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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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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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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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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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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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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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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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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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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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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8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2分 工程业绩(2分):2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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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8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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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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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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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评分等级: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内容不得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评分等级: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内容不得分。) 3.项目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评分等级: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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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评分等级: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内容不得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评分等级: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内容不得分。) 3.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内容不得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评分等级: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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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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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机电节能优化方案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评分等级: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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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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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本项目的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页面采用A3纸,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单面为一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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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至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8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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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为了保证中标后现场施工管理对装修用材料的选择有据可依,减少扯皮,要求投标人对设计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品牌、规格、型号、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进行描述,对各投标文件描述的细化程度进行评分。描述准确、完整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者缺失严重的不得分。 为了减少工程结算过程中的扯皮和纠纷,要求各投标人细化报价明细内容,对各投标人报价文件的细化程度进行评分。对各投标文件描述的细化程度进行评分。描述准确、完整的得1分,描述错误或者缺失严重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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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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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对既有管线保护或分区域施工的降噪、防尘、安全及对酒店运营影响的控制措施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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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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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人员安排计划,需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和班组的负责人,重点介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往业绩、业主评价。人员业绩要求真实,可证明追溯。如评标阶段发现虚假业绩,按无效标条款第(18)条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合同履约阶段发现虚假业绩,属于承包人不诚信经营,按签约合同价的1%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工程总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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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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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
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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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针对性(1分) |
施工方案需根据设计方案的内容进行编写,贴合本次装饰提升工程的施工内容,具有针对性,考虑人员组织、人员安排、材料采购、供应商确定、运输、现场搬运、现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扬尘管控、施工工艺、对原有结构和装修减少破坏的方案、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等。不以文字内容多少进行评分。不采用通用装饰工程施工方案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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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页面采用A4纸,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100页(单面为一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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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注:须提供上述所需证书的扫描件,无扫描件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注册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且不得为本项目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负责人。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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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1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每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或EPC工程)业绩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归集的,若没有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盖章。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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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1年3月1日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每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或EPC工程)业绩的得1分 [业绩认定统一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归集的,若没有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盖章。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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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企业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时,该业绩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上述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时,该业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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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7时30分至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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