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焦作市中站区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焦作市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焦作市中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区发改审批【20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3-410803-04-01-861644,项目业主为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中站分局,招标人为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启心村、府城村、北敬村、造店村、小尚村5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32597800.00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对该项目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办理相关的其他手续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招标规模:本项目拟对中站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划及附近5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使项目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周边水生态环境质量,共铺设污水收集管网70765m,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为160m³/h;包括检查井、道路开挖与修复。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饮用水水质安全,持续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2.4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32597800.00元;勘察设计服务费1658200.00元;建安工程费30939600.00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0天;施工期限320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7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环境生态治理)甲级;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拟派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拟派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须具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7.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7.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7.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7.4投标所需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信誉承诺。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9其他要求:无 。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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