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24-WG-Z22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数据备【2025】2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24-WG-Z22号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24-WG-Z22号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太湖新城太湖街道箭浮山路东侧、子文街南侧
2.3建设内容:苏州太璞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24-WG-Z22号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占地35568.16平方米,约53.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8845.66平方米,建筑最高6层,最大建筑高度约24.25米。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100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耐磨地坪及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610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1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工业建筑除外)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4.2自2024年03月01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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