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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牵头单位徐州市市直监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徐州市市直监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批量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1340.160000万元(采购包1:1019.080000万元;采购包2:321.0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是徐州市第一看守所、徐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徐州市拘留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采购包2是徐州市第二看守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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