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新型储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0-420650-04-01-18145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江检测(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江检测(湖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会展南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规模:计划改造试验室场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根据新型储能产品检测项目及试验室要求条件,计划在厂房内建设安全试验室、机械安全试验室、环境可靠性试验室、性能试验室、管理系统试验室、解剖分析室等专业试验室。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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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工程总承包方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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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1)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2)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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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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