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26-2027年智联业务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一:
1、负责采购及招投标支撑。采购需求等文件的编制,对接内部招标代理公司资料审核以及商合等内部系统流转;对接总部支撑省公司及地市公司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文件撰写。
2、负责日常综合支撑。系统流程问题解决、起租计费、欠费管控、数据综合分析、经营分析材料等。
标段二:
1、负责项目实施交付支撑。统筹、协同通发部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协同通发部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设双打卡等。
2、负责客户服务及维护支撑。收集相关客户服务问题完成闭环解决;专业网管设备录入、数据修正、工单闭环等;协同运维部保障智联业务设备的正常运行,重大节假日等期间应急保障等。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中选人数量:标段一1名、标段二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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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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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配置2名B-1类服务人员 |
不含税323773.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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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配置2名B-1类服务人员 |
不含税323773.68元 |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各标段中选人数量均为1个,中选份额为对应标段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标段一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23773.68元,标段二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23773.68元,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9项目预算:标段一不含税323773.68元,标段二不含税323773.68元;不含税总价647547.36元,税率6%,含税总价686400.2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标段一:
1、负责采购及招投标支撑。采购需求等文件的编制,对接内部招标代理公司资料审核以及商合等内部系统流转;对接总部支撑省公司及地市公司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文件撰写。
2、负责日常综合支撑。系统流程问题解决、起租计费、欠费管控、数据综合分析、经营分析材料等。
标段二:
1、负责项目实施交付支撑。统筹、协同通发部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协同通发部做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设双打卡等。
2、负责客户服务及维护支撑。收集相关客户服务问题完成闭环解决;专业网管设备录入、数据修正、工单闭环等;协同运维部保障智联业务设备的正常运行,重大节假日等期间应急保障等。
2.2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至少须提供一个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单项合同(或协议)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或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业务支撑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关键部分,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实施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发票除提供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查验截图信息须与发票一致且发票查验状态为正常),如为框架合同(或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0日17时30分至2026年3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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