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宝露兹项目南区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涟水经开区高质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露兹项目南区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宝露兹项目南区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招标控制价:3460640.01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其他: /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为宝露兹项目南区二期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3.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表现形式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17时整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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