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6-0003 项目名称:2025年经开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二次)重发公告 预算金额:945.********万元(采购包1:365.********万元;采购包2:80.********万元;采购包3: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5万元(其中包一:南马厂卫生院 365万元;包###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万元;包四:徐杨卫生院500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经开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投标人兼投多个包,投标人应按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将两个或多个包的投标文件上传在同一个电子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各采购包均适用)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各采购包均适用):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要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投标人若为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如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非自己制造,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投标人所投软件类产品必须具有相关使用软件备案登记;5.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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