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综保区前置货站搬运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提供前置货站货物搬运业务,服务内容包括:货物打包和装车。成交单位需与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独立结算。
本项目交易上限为人民币49万元,服务期为15个月。项目设单价限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材料、税费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元/吨。供应商应对单价进行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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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采购数量 (单位:吨)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吨,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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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置货站货物搬运业务 |
9800 |
5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7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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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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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置货站货物搬运业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期15个月。 |
1.8合同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期为15个月。
2.0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1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计划于报价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在采购人评标室完成评审,以实际评审时间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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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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