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山王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公园北大门1处,建设接待中心约1200平方米,并配套停车位约300个;新建公园石林区域配套道路约3.2公里,并配套观光车站、观景台等设施;新建森林步道约5.5公里、改造现状步道约4公里;新建山王坪管理站及森林管理用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新建约50米高瞭望塔1处;新建公共卫生间约500平方米;改造现状南大门,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完善景区智能化系统改造及游乐设施设备安装;配套建设电力、供水等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710.126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质:
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山王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公园北大门1处,建设接待中心约1200平方米,并配套停车位约300个;新建公园石林区域配套道路约3.2公里,并配套观光车站、观景台等设施;新建森林步道约5.5公里、改造现状步道约4公里;新建山王坪管理站及森林管理用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新建约50米高瞭望塔1处;新建公共卫生间约500平方米;改造现状南大门,用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完善景区智能化系统改造及游乐设施设备安装;配套建设电力、供水等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710.126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质:
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