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
1.2 采购人: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将由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治泰欣鸿基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配置1台500t/d焚烧炉、1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根据项目经营需要,本次采购选址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最高限价12万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选址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选址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完成满足审批部门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成果文件。
2.4 服务地点:长治市长子县;
2.5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文件并符合现有国家、省及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附合同扫描件,以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如有);
3.1.5信誉要求:(请登录)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请于2026年3月10日00:00至2026年3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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