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采购要求一览表 | |||||||||||||||||||||
| 需求单位 |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类别(工程/货物/服务) | 采购方式 | 工程概况/货物名称/服务概况 | 施工范围/货物描述/服务范围 | 预估含税金额/预估框架含税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或折扣率(%)(详见报价方式) |
报价/限价方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施工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 支付比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质保期/质保金退还时间 | 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 商务 权重(%) |
技术 权重(%) |
价格 权重(%) |
货物类是否接受代理商/经销商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备注 |
| 综合能源公司 | 1 | 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产品碳足迹核查及认证申报技术支持服务框架项目 | 服务 | 公开招标 | 开展出口国际产品碳足迹核查及认证申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业务 | 辅助进行产品碳足迹核查及认证申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等支撑工作 | 80.000 | 98% | 折扣率限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嘉兴市 | 项目进度结束后结算 | / | / | 具备产品碳足迹核查实操经验,近2年完成至少2个同类项目。 | 10 | 40 | 50 | 否 | 否 | 1、本项目报折扣率。 2、本分标项目“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系统按标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报价按分包上传,未报价分包视为不参与投标)。 3、投标供应商根据报价基准价填报统一折扣率(即同一分标下所有分包仅能提报同一个折扣率,投标人提供多个折扣率其投标将被否决)。 |
| 综合能源公司 | 2 | 开展国内产品碳足迹核查及认证申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业务:(南湖 + 秀洲 + 桐乡 + 海盐) | 60.000 | 具备产品碳足迹核查实操经验,近2年完成至少1个同类项目。 | |||||||||||||||||
| 综合能源公司 | 3 | 开展国内产品碳足迹核查及认证申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业务:(海宁 + 平湖 + 嘉善 + 滨海) | 60.00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情况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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