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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外聘合作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0 收藏项目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外聘合作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00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1,0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依法设立的投标人须持有省、市司法(厅)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不含10人)(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律师代理协议或裁判文书的日期在此要求内均可),具有10件及以上的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提供律师代理协议或裁判文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具备代理承办保险业务类等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的资质和能力;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资源;⑤投标人和律师团队人员近5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保留进一步查证的权利,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②提供所要求的各项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承诺书、截图除外)。(3)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五、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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